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

心得分享: 5/01 拒絕被遺忘的RCA工殤事件

電子公司在生產產品的過程中,以目前的情況看來是很難做到零污染,但汙染可以經過處理後,得到比較好處理或近乎無害的物質,所以政府設立了法規,要求企業遵守這個法規,得以做到保護環境與本國國民的基本義務。但RCA公司在這點上並沒有遵守法規,反而還蓄意的打入開發中的地下水中,且或許為了一些利益上的目的,把這些地下水直接接到公司管線,讓員工直接喝下這些受汙染的水,而這些員工在多年之後,發現了許多病痛,也已經死了不少人,但RCA公司不賠償,政府現在也採取放任的政策,造成這些受害者沒有管道去申訴或要求賠償,我覺得在這點上政府沒有做到把關的責任,政府在後續的處理上應有所作為,而RCA實在是很不應該,但目前他的資金大部分都已經移出台灣,所以這些部分我覺得應透過國際媒體來發聲,並試圖爭取到該有的賠償,最後,希望這些事情以後不會再發生,也希望受害者們能得到該有的補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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